凤庆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2008年8月30日13时许,凤庆县公安局勐佑派出所接勐佑镇新林村群众报警称:8月28日21时许,新林村大田山小组村民鲁顺华和李绍荣在同村村民李国华家喝酒,后鲁顺华被李绍荣打死,现鲁顺华的尸体已被村民抬回其家里,请公安机关处理。接报后,凤庆县公安局立即组织刑侦大队侦技民警会同勐佑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经查,8月28日18时许,犯罪嫌疑人李绍荣(男,36岁,凤庆县勐佑镇新林村大田山组人)和死者鲁顺华(男,39岁,凤庆县勐佑镇新林村大田山组人)酒后串至李国华家买酒喝,当晚20时许,鲁顺华准备回家,李绍荣邀约鲁顺华去其家里睡,鲁顺华随口回答“你连家都没有,我怎么去”,李绍荣认为鲁顺华看不起他,遂向鲁顺华的左耳根使劲打了一拳,当场将鲁顺华打倒在水泥地平上,致使鲁顺华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绍荣已被凤庆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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