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速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2008年1月28日14时许,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在耿马县城至贺派乡方向3公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请前往处理”。根据指令,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经初步勘查,事故现场留有肇事二轮摩托车1辆,驾驶员已死亡。从现场遗留的痕迹分析,认定为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此案启动了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侦破预案。
经调查发现云S.03301号低速载货汽车有重大嫌疑,并于当日18时许,查找到停放于蔗区道路的云S.03301号低速载货汽车,经对驾驶员李正宗(耿马县贺派乡人)进行讯问,在大量证据面前,李正宗交待了2008年1月28日,其驾驶云S.03301号低速载货汽车由耿马县城驶往贺派乡方向,14时许,行至耿沧线K4+800M处时,与对向刘启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刘启运当场死亡、二轮摩托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正宗驾车逃逸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正宗已被耿马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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